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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桃園市政府警察局捷運警察隊因性別所產生之歧視防治及申訴處理要點
公發布日:
民國 105 年 08 月 19 日
發文字號:
桃警捷人字第1050001218號函
法規體系:
桃園市法規/警察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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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歷史法規
3.中華民國 108 年 4 月 1 日桃園市政府警察局捷運警察隊桃警捷人
字第 1080001767 號函修正第 9 點;並自即日生效
2.中華民國 106 年 7 月 6 日桃園市政府警察局捷運警察隊桃警捷人
字第 1060003845 號函修正全文 14 點;並自即日生效
1.中華民國 105 年 8 月 29 日桃園市政府警察局捷運警察隊桃警捷人
字第 1050001218 號函訂定全文 13 點;並自即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