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桃園市政府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振興經濟獎勵作業要點
公發布日: 民國 109 年 04 月 10 日
廢止日期: 民國 109 年 07 月 14 日
發文字號: 府經招字第1090164037號令
法規體系: 桃園市法規/經濟發展類
法規功能按鈕區
2.中華民國 109  年 7  月 14 日桃園市政府府經招字第 1090164037 號
  令廢止;並自即日生效
1.中華民國 109  年 4  月 10 日桃園市政府府經招字第 1090087419 號
  令訂定全文 9  點;並自即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