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桃園市大溪區公所國家賠償事件處理小組設置要點
公發布日: 民國 110 年 03 月 08 日
發文字號: 桃市溪秘字第1100005303號函
法規體系: 桃園市法規/區政類/大溪區公所
法規功能按鈕區
1.中華民國 110  年 3  月 8  日桃園市大溪區公所桃市溪秘字第 11000
  05303 號函訂定全文 8  點;並自即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