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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桃園市政府文化局裝置藝術設置暨管理維護要點
公發布日: 民國 110 年 09 月 06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12 年 10 月 12 日
發文字號: 桃市文演字第1120022531號函
法規體系: 桃園市法規/文化類
圖表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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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中華民國 112  年 10 月 12 日桃園市政府文化局桃市文演字第 11200
  22531 號函修正全文 9  點;並自即日生效
1.中華民國 110  年 9  月 6  日桃園市政府文化局桃市文影字第 11000
  17468 號函訂定全文 8  點;並自即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