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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桃園市勞工教育大樓場地使用收費標準
公發布日: 民國 110 年 12 月 17 日
發文字號: 府法制字第1100329827號令
法規體系: 桃園市法規/勞動類
圖表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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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 110  年 12  月 17 日桃園市政府府法制字第 1100329827 號
  令訂定發布全文 4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