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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桃園市崙坪文化地景園區室內場地使用收費標準
公發布日: 民國 110 年 12 月 22 日
發文字號: 府法制字第1100336248號令
法規體系: 桃園市法規/客家事務類
圖表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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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 110  年 12 月 22 日桃園市政府府法制字第 1100336248 號
  令訂定發布全文 3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