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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桃園市大園區公所補助小型藝文活動作業須知
公發布日: 民國 110 年 11 月 25 日
發文字號: 桃市園文字第1100031484號令
法規體系: 桃園市法規/區政類/大園區公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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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 110  年 11 月 25 日桃園市大園區公所桃市園文字第 11000
  31484 號令訂定全文 13 點;並自 111  年 1  月 1  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