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桃園市大園區公所替代役服勤管理須知
公發布日: 民國 112 年 03 月 16 日
發文字號: 桃市園民字第1120006902號函
法規體系: 桃園市法規/區政類/大園區公所
法規功能按鈕區
1.中華民國 112  年 3  月 16 日桃市園民字第 1120006902 號函訂定全
  文 13 點;並自即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