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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桃園市政府文化局米倉劇場場地合作計畫作業要點
公發布日: 民國 112 年 03 月 17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12 年 07 月 14 日
發文字號: 桃市文演字第1120014904號令
法規體系: 桃園市法規/文化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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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中華民國 112  年 7  月 14 日桃園市政府文化局桃市文演字第 11200
  14904 號令修正全文 9  點;並自即日生效
1.中華民國 112  年 3  月 17 日桃園市政府文化局桃市文演字第 11200
  04132 號令訂定全文 9  點;並自即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