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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市政府文化局土地公文化館推動小組設置要點」停止適用。

主管機關: 桃園市政府文化局
發文機關: 桃園市政府文化局
發文日期: 108.06.19
發文字號: 桃市文閩字第1080010552號 函
異動性質: 停止適用
旨: 「桃園市政府文化局土地公文化館推動小組設置要點」停止適用。
法規名稱: 桃園市政府文化局土地公文化館推動小組設置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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