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主管法規共用系統
列印時間:113.04.26 0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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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市政府文化局土地公文化館推動小組設置要點」停止適用。
主管機關:
桃園市政府文化局
發文機關:
桃園市政府文化局
發文日期:
108.06.19
發文字號:
桃市文閩字第1080010552號 函
異動性質:
停止適用
主
旨:
「桃園市政府文化局土地公文化館推動小組設置要點」停止適用。
法規名稱:
桃園市政府文化局土地公文化館推動小組設置要點
內
容:
資料來源:桃園市政府主管法規共用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