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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桃園市政府娛樂稅查定課徵基準
公發布日: 民國 105 年 02 月 25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06 年 10 月 27 日
發文字號: 府稅消字第1063500840號 令
法規體系: 桃園市法規/地方稅務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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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桃園市政府為執行桃園市娛樂稅徵收細則第十條規定之查定課徵事項,
    特訂定本基準。
二、本市娛樂稅查定課徵基準如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