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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桃園市政府消防局投稿內政部消防署消防月刊及消防電子報實施計畫
公發布日: 民國 104 年 05 月 04 日
發文字號: 桃消秘字第1040013759號書函
法規體系: 桃園市法規/消防類
圖表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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肆、實施要領及相關投稿資料
十、消防月刊之投稿實施要領如下:
    (一)無標準格式;消防花絮文章以當月本局活動為主。
    (二)投稿主題舉凡有關消防之學術新知、國際動態、活動集錦、重大
        事蹟、工作研討、搶救紀實、感人故事或時事議題等。
    (三)每篇文稿均需附上完整投稿者基本資料及著作權授權同意書;照
        片如未使用公務器材者,需檢附消防月刊之未使用公務器材證明
        書。

十一、消防電子報之投稿實施要領如下:
      (一)投稿字數控制在三百字左右;內文如有引述,需註明出處。
      (二)投稿標準格式及投稿者基本資料須符合消防署消防電子報之規
          定;照片如未使用公務器材者,需檢附消防電子報之未使用公
          務器材證明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