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主管法規共用系統
列印時間:113.05.16 18: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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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桃園市政府消防局法制業務應注意事項
公發布日:
民國 104 年 12 月 09 日
發文字號:
桃消秘字第1040046231號書函
法規體系:
桃園市法規/消防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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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拾壹、附則
三十六、本局辦理法制業務績效優良者,由法制人員專案簽報奬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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