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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桃園縣義勇人員福利濟助實施辦法(原繼續適用)
公發布日: 民國 88 年 11 月 08 日
廢止日期: 民國 104 年 06 月 05 日
發文字號: 府警保字第10401457381號公告
法規體系: 原桃園縣法規/警政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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