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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桃園市政府各機關接受中央補助之納入預算證明書開立作業規定
公發布日: 民國 104 年 10 月 29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05 年 12 月 26 日
發文字號: 府主預字第1050316367號 函
法規體系: 桃園市法規/主計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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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中華民國 105  年 12 月 26 日桃園市政府主計處府主預字第 1050316
  367 號函修正全文 3  點;並自中華民國 106  年 1  月 1  日生效
2.中華民國 104  年 10 月 29 日桃園市政府主計處府主預字第 1040265
  521 號函修正第 2  點之附表 1  ;並自即日生效
1.中華民國 104  年 3  月 4  日桃園市政府主計處府主預字第 1040044
  890 號函訂定全文 4  點;並自即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