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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止適用「桃園市政府捷運工程處因性別所產生之歧視防治及申訴處理要點」。

主管機關: 桃園市政府捷運工程局
發文機關: 桃園市政府捷運工程局
發文日期: 107.04.09
發文字號: 桃捷人字第1070003472號 函
異動性質: 停止適用
旨: 停止適用「桃園市政府捷運工程處因性別所產生之歧視防治及申訴處理要點」。
法規名稱: 桃園市政府捷運工程處因性別所產生之歧視防治及申訴處理要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