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主管法規共用系統
列印時間:113.04.27 07: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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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止適用「桃園市政府捷運工程處因性別所產生之歧視防治及申訴處理要點」。
主管機關:
桃園市政府捷運工程局
發文機關:
桃園市政府捷運工程局
發文日期:
107.04.09
發文字號:
桃捷人字第1070003472號 函
異動性質:
停止適用
主
旨:
停止適用「桃園市政府捷運工程處因性別所產生之歧視防治及申訴處理要點」。
法規名稱:
桃園市政府捷運工程處因性別所產生之歧視防治及申訴處理要點
資料來源:桃園市政府主管法規共用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