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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告訂定「公告桃園市竹圍漁港最大設籍停泊之漁船筏艘數」草案。

主管機關: 桃園市政府農業局
公告機關: 桃園市政府
公告日期: 104.08.17
公告字號: 府農管字第1040216097號 令
異動性質: 訂定
旨: 預告訂定「公告桃園市竹圍漁港最大設籍停泊之漁船筏艘數」草案。
據: 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訂定機關:桃園市政府。
二、訂定依據:漁港法第十五條。
三、本草案說明表如附件,並刊載於本府主管法規查詢系統(網址:htt
    p://law.tycg.gov.tw)-草案預告區。
四、對於本草案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本府公
    報之次日起七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桃園市政府農業局農地管理科。
 (二)聯絡人:佘漢榮。
 (三)地址: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4樓。
 (四)電話:(03)332-2101轉5485。
 (五)傳真:(03)339-2038。
 (六)電子郵件:081028@mail.tycg.gov.tw
總 說 明:
圖表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