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主管法規共用系統
列印時間:113.04.26 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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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桃園市樹木保護審議會設置要點」第八點。
主管機關:
桃園市政府農業局
發文機關:
桃園市政府
發文日期:
107.08.07
發文字號:
府農林字第10701980151號 令
異動性質:
修正
主
旨:
修正「桃園市樹木保護審議會設置要點」第八點。
法規名稱:
桃園市樹木保護審議會設置要點
內
容:
八、本會舉行會議時,應邀請土地所有權人、使用人、管理人或其他利害
關係人陳述意見,並得邀請有關機關及人員列席。
資料來源:桃園市政府主管法規共用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