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主管法規共用系統
列印時間:113.04.27 0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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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止「桃園市政府府前廣場使用管理要點」。
主管機關:
桃園市政府秘書處
發文機關:
桃園市政府
發文日期:
107.11.07
發文字號:
府秘行字第1070283957號 令
異動性質:
廢止
主
旨:
廢止「桃園市政府府前廣場使用管理要點」。
法規名稱:
桃園市政府府前廣場使用管理要點
資料來源:桃園市政府主管法規共用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