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主管法規共用系統
列印時間:113.04.26 1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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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市政府各機關學校購置及租賃公務車輛作業要點」停止適用。
主管機關:
桃園市政府秘書處
發文機關:
桃園市政府
發文日期:
108.01.28
發文字號:
府秘事字第1080000171號 函
異動性質:
停止適用
主
旨:
「桃園市政府各機關學校購置及租賃公務車輛作業要點」停止適用。
法規名稱:
桃園市政府各機關學校購置及租賃公務車輛作業要點
資料來源:桃園市政府主管法規共用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