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主管法規共用系統
列印時間:113.05.05 1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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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桃園市政府菸酒聯合稽查及取締小組設置要點」第二點附表。
主管機關:
桃園市政府財政局
發文機關:
桃園市政府
發文日期:
108.02.25
發文字號:
府財金菸字第1080035886號 函
異動性質:
修正
主
旨:
修正「桃園市政府菸酒聯合稽查及取締小組設置要點」第二點附表。
法規名稱:
桃園市政府菸酒聯合稽查及取締小組設置要點
內
容:
內容如圖表附件。
圖表附件:
108.2.25權責劃分表.pdf
資料來源:桃園市政府主管法規共用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