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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市政府主管法規共用系統

列印時間:113.04.27 01:15

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桃園市政府處理違反幼兒教育及照顧法事件裁罰基準
公發布日: 民國 104 年 01 月 28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09 年 03 月 04 日
發文字號: 府教幼字第1090044001號令
法規體系: 桃園市法規/教育類
圖表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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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桃園市政府(以下簡稱本府)為處理違反幼兒教育及照顧法(以下簡
    稱本法)規定事件依循比例原則予以有效裁處,建立執法之公正性,
    特定本基準。
二、本府處理違反本法事件之裁罰基準如附表。
資料來源:桃園市政府主管法規共用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