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內容:
一、目的:為落實本局網站日常維護管理工作,利用網際網路提供民眾更
便捷服務及增加與民眾互動、分享管道,提升行政效能,以達成電子
化政府。
二、作業分工:
(一)服務科:負責本局網站網頁之整體規劃、協調、檢討及指派網站
管理人員負責後端管理系統帳號開設、權限配賦管理(公文附件
上載系統、公文附件—帳號權限、公文附件—功能配置等三項除
外)等作業。
(二)資訊科:負責網站採購、作業系統軟體、硬體設備維護、網路傳
輸、資料備援、資訊安全等技術性需求。
(三)秘書室:負責辦理網路電子郵件、線上申請案件之收發作業及指
派專人負責後端管理系統權限配賦管理之公文附件上載系統、公
文附件—帳號權限、公文附件—功能配置等三項。
(四)稽核人員:負責網頁維護更新之內部業務檢查。
(五)各單位:負責主管業務網頁資料及表單之登載與維護更新,以維
持網頁正確性與即時性。(維護更新內容及分配表由服務科適時
修正,並通報各單位維護)。
三、網頁資料維護:為維持網頁資訊之時效性及活潑性,網頁資料應隨時
維護更新,並依下列方式辦理:
(一)網站架構:有增、刪,或重行調整之需要時,應簽請核准後再行
辦理。
(二)一般網頁內容:
1、各單位主管網頁資料,如須新增、修改、刪除時,應將異動
內容陳核單位主管核准後,送交服務科(服務股)辦理。上
述異動事項如需委外辦理者,由需求單位個案簽報核准後交
服務科(服務股)辦理。
2、「稅務訊息」及「熱門活動」新聞稿:由服務科(宣導股)
依本局新聞發布相關規定,將核准之新聞稿上傳於桃園市政
府入口網及財政部稅務入口網,並加強管控稅務訊息、熱門
活動之發佈時間及次數。
四、其他網路服務管理:
(一)網站電子郵件及申辦服務案件(含財政部稅務入口網):依本局
文書流程管理及電子民意信箱案件處理相關規定辦理。
(二) Facebook 粉絲專頁:維護及管理作業方式詳如「 Facebook 粉
絲專頁維護及管理作業方式」(附件一)。
(三) LINE@ :每月由廠商或本局自行提供發文大綱,交廠商製作圖
、文經本局簽報核准後,通知廠商發布;另不定期舉辦 LINE@
抽獎活動,活動方式以 LINE@ 官方提供活動之類型辦理,經簽
報核准後舉辦。
(四) i 桃喜:
1、資訊科:負責維護系統及相關硬體設備正常運作。
2、服務科:負責 i 桃喜協調、檢討及知識庫調教管理。
3、調教小組:
(1)由服務科指派組長,各科室指派一名同仁擔任知識維護窗
口。
(2)知識庫調教:
A.定期調教:服務科每月將廠商提供之調教報表以公告方
式請調教小組依報表進行題庫調教,並檢視原有題庫是
否需新增、修改或刪除。調教人員依限填寫「智能客服
i 桃喜資料檢視(含新增∕修改∕刪除)清單」(附
件二),經單位主管核章後,回復服務科彙整。
B.不定期調教:調教小組如認業務狀況有新增、修改或刪
除相關知識之需要,可隨時填寫「智能客服 i 桃喜資
料檢視(含新增∕修改∕刪除)清單」(附件二),經
單位主管核章後,回報服務科彙整。
(五)視訊客服:由總局服務科全功能櫃臺人員輪值於上班時間(上午
八時至十二時,下午一時至五時)登錄系統,負責接聽回應及放
行相關稅務清單、明細表、證明書及繳款書,並將相關證明文件
列印,交全功能櫃臺主辦紙本歸檔。
(六) Skype 及 LINE :總局由全功能櫃臺輪值人員,各分局由服務
行政股指派人員負責登入,檢視及訊息回應方式準用「 Faceboo
k 維護及管理作業方式」規定(附件一)。
五、網頁資料查核:
(一)各科、室、分局應於每月十日前完成檢視網站所屬資料,填具「
網站資料檢視清單」(附件三)併同資料內容陳核單位主管後,
送交服務科服務股備查;如檢視資料有誤須更新,依前述資料維
護方式辦理。
(二)前項「網站資料檢視清單」及相關維護更新資料,應至少保留一
年以供內部稽核作業查核所需。
(三)服務科研考人員應每週檢查線上申辦案件接收情形,並就本局對
外公開之電子郵件信箱每週至少進行一次郵件寄發測試,並留存
讀取回條或電子信箱接收畫面備查,若發現有未接收信件,聯繫
市府資訊科技局處理。
六、個人資料保護:
(一)各單位配賦之網站後端管理系統帳號及密碼應妥為使用(定期三
個月更新密碼,逾期將無法登入系統),總局及各分局承辦人員
異動時,應填寫「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網站後端管理系統帳號
與權限申請表」(附件四)並經主管核章,送交服務科網站管理
人員。
(二)各單位人員對於網站相關個人資料,均應遵守稅捐稽徵法第三十
三條及個人資料保護法等保密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