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Toggle navigation
Toggle navigation
:::
市政信箱
網站導覽
使用手冊
回首頁
請輸入關鍵字
整合查詢
請輸入關鍵字
整合查詢
最新訊息
法規體系
法規檢索
草案預告
相關網站
市政信箱
網站導覽
使用手冊
回首頁
English
資料開放(Open Data)
:::
現在位置:
法規內容
歷史法規
友善列印
歷史法規
法規名稱:
桃園市兩蔣文化園區收費標準
歷史法規:
民國 104 年 11 月 10 日
圖表附件:
桃園市兩蔣文化園區收費標準-附表.pdf
法規內容:
第 1 條
本標準依規費法第十條第一項規定訂定之。
第 2 條
收費基準如下:
一、慈湖廣場場地使用收費基準如附表一。
二、慈湖廣場停車清潔維護收費基準如附表二。
三、後慈湖入園收費基準如附表三。
四、後慈湖婚紗攝影收費基準如附表四。
第 3 條
本標準自發布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