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桃園市政府主管法規共用系統

列印時間:113.05.14 17:24

歷史法規

法規名稱: 桃園市政府處理違反幼兒教育及照顧法事件裁罰基準
民國 104 年 01 月 28 日
法規內容:

一、桃園市政府(以下簡稱本府)為處理違反幼兒教育及照顧法(以下簡
    稱本法)規定事件依循比例原則予以有效裁處,建立執法之公正性,
    特定本基準。

二、本府處理違反本法事件之裁罰基準如附表。
資料來源:桃園市政府主管法規共用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