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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廢/停桃園市政府民政局工作場所性騷擾防治措施、申訴及懲戒要點
公發布日: 民國 104 年 06 月 01 日
廢止/停止適用日期: 民國 105 年 07 月 27 日
發文字號: 桃民人字第10500143471號函
法規體系: 桃園市法規/民政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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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 104  年 6  月 1  日桃園市政府民政局桃民人字第 1040010
  087  號函訂定全文 15 點;並自即日生效
2.中華民國 105  年 7  月 27 日桃園市政府民政局桃民人字第 1050014
  3471 號函自即日停止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