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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廢/停桃園市政府主計處性騷擾防治、申訴及調查處理要點
公發布日: 民國 105 年 09 月 21 日
廢止/停止適用日期: 民國 106 年 11 月 21 日
發文字號: 桃主人字第10600121851號 函
法規體系: 桃園市法規/主計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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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 105  年 9  月 21 日桃園市政府主計處桃主人字第 1050011
  562 號函訂定全文 16 點;並自即日生效
2.中華民國 106  年 11 月 21 日桃園市政府主計處桃主人字第 1060012
  1851  號函停止適用;並自即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