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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桃園市建築執照應實施特殊結構或設備審查之構造規模及審查機構指定辦法
公發布日: 民國 107 年 11 月 28 日
發文字號: 府法制字第1070296869號 令
法規體系: 桃園市法規/都市發展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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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 107  年 11 月 28 日桃園市政府府法制字第 1070296869 號
  令訂定發布全文 8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