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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桃園市楊梅區公所吉祥物運用須知
公發布日: 民國 111 年 03 月 04 日
發文字號: 桃市楊文字第1110006012號令
法規體系: 桃園市法規/區政類/楊梅區公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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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 111  年 3  月 4  日桃園市楊梅區公所桃市楊文字第 11100
  06012 號令訂定全文 11 點;並自即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