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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桃園市政府文化局暨所屬機關補助政府捐助財團法人補助款作業規範
公發布日: 民國 105 年 08 月 04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12 年 12 月 19 日
發文字號: 桃市文秘字第11200277241號令
法規體系: 桃園市法規/文化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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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中華民國 112  年 12 月 19 日桃園市政府文化局桃市文秘字第 11200
  277241  號令修正全文 18 點;並自即日生效
6.中華民國 112  年 6  月 5  日桃園市政府文化局桃市文秘字第 11200
  113101  號令修正第 9、11、13、18、20  點;並自即日生效
5.中華民國 110  年 10 月 27 日桃園市政府文化局桃市文秘字第 11000
  20744 號令修正第 9  點;並自即日生效
4.中華民國 109  年 4  月 24 日桃園市政府文化局桃市文秘字第 10900
  07432 號令修正第 6、7 點;並自即日生效
3.中華民國 108  年 6  月 27 日桃園市政府文化局桃市文秘字第 10800
  10953 號令修正第 5、14、20  點;並自即日生效
2.中華民國 107  年 8  月 16 日桃園市政府文化局桃市文秘字第 10700
  15600 號令修正名稱及全文 20 點;並自即日生效(原名稱:桃園市政
  府文化局補助財團法人桃園市文化基金會補助款作業規範)
1.中華民國 105  年 8  月 4  日桃園市政府文化局桃市文秘字第 10500
  12444 號令訂定全文 19 點;並自即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