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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桃園市政府客家事務局鼓勵民眾參加客語能力認證補助作業要點
公發布日: 民國 104 年 08 月 11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11 年 02 月 11 日
發文字號: 桃客文字第1110001637號令
法規體系: 桃園市法規/客家事務類
圖表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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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中華民國 111  年 2  月 11 日桃園市政府客家事務局桃客文字第 111
  0001637 號令修正第 5  點及第 3  點附件 2  、第 6  點附件 3  ;
  並自即日生效
5.中華民國 110  年 7  月 30 日桃園市政府客家事務局桃客文字第 110
  0007788 號令修正第 2  點、第 4  點;並自即日生效
4.中華民國 109  年 10 月 19 日桃園市政府客家事務局桃客文字第 109
  0011011 號令修正第 6  點、第 7  點;並自即日生效
3.中華民國 107  年 11 月 26 日桃園市政府客家事務局桃客文字第 107
  0011657   號令修正全文 7  點;並自即日生效
2.中華民國 105  年 5  月 19 日桃園市政府客家事務局桃客文字第 105
  0004317   號令修正全文 7  點;並自即日生效
1.中華民國 104  年 8  月 11 日桃園市政府客家事務局桃客文字第 104
  0006031   號令訂定全文 7  點;並自即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