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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桃園市市有公用財產無償提供使用原則
公發布日: 民國 105 年 02 月 02 日
發文字號: 府財產字第1050023272號令
法規體系: 桃園市法規/財政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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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 105  年 2  月 2  日桃園市政府府財產字第 1050023272 號
  令訂定全文 2  點;並自即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