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桃園市寵物生命紀念業許可證收費標準
公發布日: 民國 113 年 01 月 04 日
發文字號: 府法制字第1120368886號令
法規體系: 桃園市法規/農業類
立法理由:
法規功能按鈕區
1.中華民國 113  年 1  月 4  日桃園市政府府法制字第 1120368886 號
  令訂定發布全文 3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