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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桃園縣公務人員交代條例施行細則(原繼續適用)
公發布日: 民國 90 年 11 月 13 日
廢止日期: 民國 104 年 10 月 19 日
發文字號: 府法制字第10402722821號公告
法規體系: 原桃園縣法規/財政類
圖表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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