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桃園市政府主管法規共用系統

列印時間:113.05.16 22:51

編章節

法規名稱: 桃園縣公務人員交代條例施行細則(原繼續適用)
公發布日: 民國 90 年 11 月 13 日
廢止日期: 民國 104 年 10 月 19 日
發文字號: 府法制字第10402722821號公告
法規體系: 原桃園縣法規/財政類
圖表附件:
法規功能按鈕區
資料來源:桃園市政府主管法規共用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