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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市政府主管法規共用系統

列印時間:113.05.01 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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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桃園縣法規標準自治條例(原繼續適用)
公發布日: 民國 92 年 06 月 27 日
廢止日期: 民國 104 年 09 月 08 日
發文字號: 府法制字第10402280391號 公告
法規體系: 原桃園縣法規/法制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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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桃園市政府主管法規共用系統